2011年第四届太阳能西南展(昆明)
时间:2011年3月12~14日
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寄语]
昆明为云南省会,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云南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和西部地区第四大城市(仅次于成都、重庆、西安),它是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中心,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亦是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圈!此外,它还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枢纽,是中国唯一面向东盟的大都市。因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宜人,具有典型的温带气候特点,城区温度在0—29℃之间,年温差为全国最小,这样在全球亦少有的气候特征使昆明以“春城”而享誉中外!
为了云南太阳能行业的发展壮大,第四届太阳能西南展(昆明)将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通过覆盖全国主要太阳能生产地及消费地区的行业杂志、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力争有更多的经销商到场,增加参展商的收益。第四届西南展将在服务上下功夫,为参展商解决农村市场渠道问题及打开东西亚太阳能出口渠道问题,邀请云南各地州经销商组团参会,搭建最广泛最具权威的太阳能平台,为中国西南地区打造一年一度的综合性、规模化的太阳能商贸平台,打造成为太阳能西南第一展。
【支持媒体】
大众媒体:云南电视台、新华社云南分社、《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现代快报》、《中国建设报》、《都市时报》。
行业媒体:《太阳能信息》报、《太阳能南方市场》、《光伏信息》报、《太阳能配件原材料采购指南》、《中国新能源》杂志、《热泵》杂志、《中国展览》、《中外会展》、《建筑节能》、《能源与环境》杂志、中国太阳能网、太阳能展览会官方网站
【展会垂询】
组委会:0471-3380065/53 传 真:0471-3380054 场地垂询:0871—3555013
昆明:0871—3555013 13708428668 联系人:张先生
【网上查询】中国太阳能网 www.tyn.cc、太阳能交易会网站www.solarfair.com.cn
【展会日程】
布展期: 3月10日: 8:30 ~ 17:00
3月11日: 8:30 ~ 22:00(22点后布展的,展馆方加收10元/平方米的延时布展费用)
展览期: 3月12日 9:00 ~ 16:30(参展商入馆: 8:30)
3月13日 9:00 ~ 16:30
3月14日 9:00 ~ 13:00
撤展期: 3月14日 13:00开始 当天撤完
【展览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参展范围】
1、太阳能整机产品的展示
太阳能热水器/各类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热管式集热器/分体承压热水器
2、太阳能配件原材料产品的展示
各类控制器/水箱/保温材料/电热带/铝镀锌等金属板材/发泡材料/各类控制阀
3、配套设备产品的展示
发泡设备/真空管镀膜等技术设备/焊接设备/剪板机
4、太阳能热水工程/光电光热一体化建材产品的展示
5、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产品的展示
6、光伏企业及产品
7、新奇特产品及其它服务
【展位收费项目明细】
特展祥见展位图标价
3×3标准展位3800元/个
3×1展位1500元/个
注:双开口加收300元,特展限高6m
【室内展位辅助说明】
1、室内标准展位(3M×3M设施包括:一张洽谈桌、两把洽谈椅、一条楣板、射灯两只。
2、特展区:特装展位不给予搭建展棚展架,光地(铺红地毯),无桌椅。
3、参展商提供的展品严禁超过 3吨/平方米。
4、围板高度:2. 5米。
【广告收费明细】
1、室内外广告详见户内外效果图。
2、参观券广告:3000元/万张;5000元/2万张。
【参展须知】
1、应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产品相关证书。
2、严禁假冒伪劣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参展,违者没收展品并追究责任。
3、凡参展人员必须办理布展通知书及参展证,凭布展通知书进馆布展,证件不准转借,丢失者要及时向大会组委会声明登记补发。
4、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大声吵闹,不得打架斗殴。
5、各参展单位不能私自扩大展位,参展产品不得占用通道、安全门、消防设备等。
6、参展企业不得自行拆除展板、展架,损坏展板、展架、洽谈桌、椅等展具要按价赔偿。
7、特装展位设计、朝通道面不能设立封闭式屏障,以免影响周边展位,特装企业在5月1前提供特装方案(包括:平面图、特装效果图、展位用电负荷),应按大会规定时限报送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实施。需改动标准展位者,须提前通知组委会,不可自行改动,过期改动收取相应的费用。
8、广告宣传活动限在本展位。自配使用声、光、电和特殊动力电源,报经会务组审检安全措施,严禁擅自操作。(室内展位电视、音箱设施不得超过60分贝,否则组委会有权强行制止。)
9、大会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均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规划、总体设计,有意发布广告宣传者请与大会组委会联系;否则组委会有权强行制止。
10、特装展位限高不得超过6米 ,承载3吨/平方米。
11、订展位的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展的,不予退还展位费,企业也无权转让该展位;对于未在指定日期打款的,组委会有权将其申请展位出让,请各参展企业注意。
12、参展商必须保证自己的展品、包装和其他宣传材料等,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包括知识产权(商标、版权、设计、名字、专利权)等,参展期间如被投诉,期间由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投诉的参展商负责承担。
13、布展及参展期间,不得将展品带出展馆。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组委会办公室办理出馆手续,经负责人签字方可带离展馆。
14、参展工作人员要按大会规定,按时离馆。闭馆时,待观众全部退场后,参展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后再离开展位。
【太阳能西南展会展品及宣传声明】
为了加强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行业厂家的合法利益、宣传优势品牌,同时也为了维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我们郑重声明:
1、提升社会责任,反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利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作为太阳能企业名称或商号进行广告招商的投机行为。
2、参展企业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参展企业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4、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冒用认证标志、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合法利益及引起误导行为的产品宣传。
5、不经过展会主办方许可,擅自在展会期间发放不合法、侵害他人利益的企业资料,经查实,发放企业负全责。
展厅水、电、气收费表(展馆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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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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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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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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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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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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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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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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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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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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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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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源接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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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V/38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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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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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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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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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4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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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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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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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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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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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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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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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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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4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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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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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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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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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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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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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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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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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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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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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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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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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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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DN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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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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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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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门、彩柱风机电费75元(五天内为一个会期,超出天数按每个每天15元,计收风机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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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收费标准仅指使用费,管路连接的材料费、工时费根据实际情况另计。
2、特装修摊位的用水、用电须全部交费,标准展位的用电超出500W须交费。
3、收费标准按5天计,超出天数的费用另计。
4、展览场地内有电表计量区域的电费计算方法:R(电表数)×P(电费单价)。
5、展览场地内无电表计量区域的电费计算方法:KW(该展位的实际耗电功率总和)×H(每天平均用电小时)×P。
6、水费按以上原则类推。
7、材料使用后由出租方收回。
8、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水、电费将随同调价。
【乘车路线】
注:高速路:下高速时,请参照高速路指示牌到国展路即到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火车站:从火车站乘座52路、57路、67路、107路到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下车即到或乘座出租车8元即到。
昆明机场:从机场乘座出租车8元即到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2011年第四届全国太阳能西南展(昆明)参展协议书
甲方:
乙方:内蒙古大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障2011年第四届太阳能西南展(昆明)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更好的为参展企业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内容:
一、参展事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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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展 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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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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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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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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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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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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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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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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楣板名称(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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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 配件/原材料 热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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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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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展位(特装企业须将装修方案3月1日前交组委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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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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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用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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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符合优惠的条件 :
(此项由业务员如实填写)
贵公司享受优惠折扣为:
(为回馈新老客户的支持,对符合标准的新老客户均实行以上优惠政策,详见报纸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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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用 总 额 (大写) (小写)
此款项(全额)于2011年______月_____日前汇出,订展一周内必须汇款,否则此展位不予保留,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方,以便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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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内蒙古大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呼和浩特市鼓楼支行东立交桥分理处
银行帐号:500801 040000 842 农行借记卡号:95599 8087 23174 57010 户 名:秦 颖
银行行号: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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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禁止假冒伪劣产品参展,一经发现将强行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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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在甲方一次性交付参展费用后,如未按协议确定其展位号,甲方有权利退出展会,乙方退还甲方参展费用;对于已确定的展位,展期归该订展企业所有,未经组委会允许,企业无权出让该展位。
三、甲方必须在订展两周内交纳全款,同时将银行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以便确认(并在汇款单上写清贵公司名称及展位号)。经组委会确认后,回执参展确认书,否则组委会有权将其展位出让。
四、 在规定布展布展期内未到者,视为自动退出,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展位由组委会另行安排。
五、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邀请函参展须知。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内蒙古大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